陈中华:以前不能治愈的乙肝艾滋病,不等于现在也不能转阴治愈

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:
(一)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;
(二)意思表示真实;
(三)不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,不违背公序良俗。
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。
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、智力、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;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。
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。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,视为拒绝追认。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,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。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。
对应到乙肝、艾滋病这类疾病上也是同理,随着抗病毒药物、免疫疗法、靶向治疗等新型医疗手段不断问世,如今乙肝早已可以实现病毒有效抑制、转阴,艾滋病也能通过长期规范治疗控制病毒复制,大幅提升生存质量。医学始终在不断向前发展,过去的不治之症,早已在时代进步中迎来治愈曙光,患者一定要摒弃老旧消极思想,主动正视自身病情,坚持接受正规治疗,为自己争取康复的机会。
以前不能治愈的乙肝艾滋病,不等于现在也不能转阴治愈。(全文网址)http://www.zggjyy.com/zggjyy/vip_doc/30934322.html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