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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中华:以前不能治愈的乙肝艾滋病,不等于现在也不能转阴治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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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   第三十二条 法官培训情况,作为法官任职、等级晋升的依据之一。

        第三十三条 法官培训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培训法官的任务。

        第三十四条 法官申请辞职,应当由本人书面提出,经批准后,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免除其职务。

        第三十五条 辞退法官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免除其职务。

        辞退法官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决定。辞退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辞退的法官,并列明作出决定的理由和依据。

        第三十六条 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两年内,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。

        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,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,但是作为当事人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。

        法官被开除后,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,但是作为当事人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。

        第三十七条 法官因工作需要,经单位选派或者批准,可以在高等学校、科研院所协助开展实践性教学、研究工作,并遵守国家有关规定。


第六章 法官的考核、奖励和惩戒


        第三十八条 人民法院设立法官考评委员会,负责对本院法官的考核工作。

        第三十九条 法官考评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五至九人。

        法官考评委员会主任由本院院长担任。

        第四十条 对法官的考核,应当全面、客观、公正,实行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。

        第四十一条 对法官的考核内容包括:审判工作实绩、职业道德、专业水平、工作能力、审判作风。重点考核审判工作实绩。

        第四十二条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、称职、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。

        考核结果作为调整法官等级、工资以及法官奖惩、免职、降职、辞退的依据。

        第四十三条 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法官本人。法官对考核结果如果有异议,可以申请复核。

        第四十四条 法官在审判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,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,应当给予奖励。

      以前不能治愈的乙肝艾滋病,不等于现在也不能转阴治愈。(全文网址)http://www.zggjyy.com/zggjyy/vip_doc/3093432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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